太和县第二小学一②班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内容
各位家长朋友:
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。天气回暖,儿童青少年溺水事件进入易发期、高发期。每一起溺水事件的发生,都会给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无法弥补的损失,教训十分惨痛。近日,上级相继出台防溺水的措施及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防溺水工作,学校也采取了各种措施,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,但是,防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,需要各位家长的关心、支持和参与,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。
预防就是挽救,监护就是保护。无论您有多忙,都请您加大对孩子的关注。对于孩子外出,请务必做到“四知道”:知去向、知同伴、知归时、知内容。对于发生溺水的“三种”原因,请务必谨记:在水边玩耍,下水摸鱼,捡落入水中的物品;孩子擅自下河玩水;三五成群结伴游泳。
请您在日常生活中,加强对孩子防溺水知识的教育和提醒,请家长把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张贴在家中醒目位置,时刻提醒孩子。让孩子自觉做到“六不两会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;发现私自游泳或险情会互相提醒、劝止、报告;会正确的自护、自救、救人方法。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溺水事件时,避免盲目施救,要立即寻求成年人的帮助。特别提醒家长:学生家长(或监护人)是学生非在校期间安全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监护职责。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(或监护人),乡镇(街道)政府、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训诫,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。
各位家长,孩子是祖国的花朵,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。保证孩子健康成长,关爱孩子生命安全,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。安全事故猛于虎,任何一次安全事故或意外事件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,进而影响我们家庭的美满和幸福,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克服麻痹侥幸心理,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,提高孩子防溺水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、遇险逃生的能力,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。
为保证家长和孩子交通出行安全、维护良好交通秩序,让安全时刻与孩子同行,特提醒家长朋友:
1、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义务,教育子女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,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,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纠正,养成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。劝诫亲戚和朋友时刻遵守交通法规,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尊重生命、善待生命。
2、以身作则,给孩子做出步行或乘车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的榜样。步行时,在人行道通行,没有人行道的在路边一米内通行,过路口按信号灯指示通行,横过道路时走斑马线并观察来往车辆,“一停二看三通过”,确保安全,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,不在机动车道行走、坐卧、嬉闹,严禁翻越护栏;驾车时,遵守交通法规,驾乘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、礼让行人,坚决杜绝酒后驾驶、逆向行驶、压实线行驶、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;驾驶车辆不乱停乱放,停放在停车泊位。
3、接送孩子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不在校门口接送孩子,要在学校指定位置等候,不乱停乱放;不驾驶无牌电动二轮接送学生;驾乘人员要戴安全头盔;电动车不私装车篷(罩)。不满16周岁人员不准骑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,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让骑自行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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